法院安装安检门是否不够亲民?

作者:今图安检网址:http://www.jtanjian.com/col.jsp?id=107浏览数:41508

“进法院也要安检,不太亲民吧?”近日,有市民在株洲日报社会民生部微信公众号“我在株洲”(zzrbwzzz)上留言表示,他最近去城区某法院应诉,进审判大楼前不仅要登记,还要过严格的安检,对此,他表示不理解,甚至认为,“是不是国内最近发生了报复法官的案件,法院都如临大敌了?”


 


记者采访发现,一些初次进法院办事的市民,面对严格的登记、安检程序,确实有些看法。但是,人民法院依法建立出入登记及安全检查制度,其实早已有之,其目的不仅在于保护法官等法院工作人员,更在于保护进入法院的案件当事人。

小小一道金属探测安检门,真的有这么重要?近日,记者进行了采访。

法律法规明确规定:进入法院必须登记、过安检

记者了解到,多年前,我市法院就已实行严格安检制度,要进入法院审判大楼等地,必须登记,包裹必须经过X光行李安检机的检查、人必须走过金属探测安检门

“部分当事人对法院的登记、安检程序有抵触情绪。认为安检是一种不信任,并对法院需要安检表示不理解、不支持,有的甚至拒绝安检和登记。”荷塘区法院党组成员、办公室主任喻志强告诉记者,对法院登记、安检程序的不理解,确实由来已久。

法院设立严格安检制度,依据是什么?喻志强告诉记者,根据我国《人民警察法》、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、《法院法庭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,早在2004年,最高人民法院就颁布实施了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》,其中明确规定:“各级法院审判法庭应配备安全检查门、手持金属探测器、物品柜等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。”“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、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,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,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、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。”

一道安检关卡,阻止多少菜刀、砍刀进入法院

喻志强介绍,法院进行安检不仅是为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,更是为了法院诉讼参与人以及当事人的安全。“法院是调和当事人矛盾的集中地,不少诉讼参与人、当事人本身都是带着一定的情绪进入法院的,不严格安检,可能引发不可控的伤害事故。”

对此,株洲县法院法警队工作人员陈璧君感触颇深,“去年11月,一名当事人试图在文件中夹带一把刀混入法院,被值班法警发现后收缴。当日,该当事人在参加庭审时,与对方当事人发生激烈争执,事态由法警出面劝阻、控制后,才未进一步扩大。”陈壁君认为,“如果法警安检时疏忽了那把藏在文件中的刀,后果真不堪设想。”

其实,在我国,因法院安检不严格、不到位而导致的伤害案件不在少数,如2014年6月11日,邵阳市某法院内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,一起民事案件庭审完后,被告人持刀刺伤原告及原告家属。当年7月9日,怀化市某法院也发生了一起被告持刀砍伤原告的案件等。

陈壁君告诉记者,法院进行安检时,常发现有人随身携带剪刀、小刀、化妆刀等,不时还会发现有人携带菜刀、匕首、砍刀等。“有时候看到被收缴的刀具,想想都后怕。这也更坚定了我们严格安检的决心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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